沿袭千百年之久的南昌婚姻习俗,可用几句概括,既烦琐又欠科学,有趣而又可笑。
旧时南昌男女青年婚姻之典籍中,找不到有恋爱两个字,也不存在着恋爱关系,大凡男女青年到了结发之年,父母自始至终一手包办下来,前后经过议婚、订婚、行聘、拜堂四个阶段。议婚无须解释,即男女双方父母委托媒人(即介绍人)物色匹配相当的对象,媒人一经看准,就往返男女双方父母家,凭三寸不烂之舌竭力撮合。期间,男女双方父母要互通“庚贴”,即未婚新郎新娘年庚八字,出生年、月、日、时。倘若男女双方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不能议婚,即女方不能大于男方一岁,男方不能大女方七岁,这类说法一点科学根据都没有,按习俗解释就是不吉利。另外,属相有冲突的不能谈婚,据说属虎的不能和属龙的合婚;否则男女双方以后不得到头。在议婚过程中,男女双方父母要请算命先生算各家男女年令八字。凡此种处如果顺当,则开始由媒人男女双方父母合议婚姻。合议内容涉及到男方聘礼和女方陪嫁之具体事宜,既而则议定订婚日期。
议婚事毕,接下则择选吉庆日期定订婚之日,在订婚的这一天,先由男方将聘礼(包括金银首饰等)送来女家,收下聘礼的女方,当即又向男方回赠礼品,男女双方在收受聘礼时,各方在门前须装灯结彩,并以丰盛的酒宴招待媒人和亲朋好友,忙碌热闹之中订婚诸事完成。
男女双方一旦定下了亲事,就不能等闲视之,接下来便要张罗送节一习俗。送节有三、一端午、二中秋、三春节,在一年三节里,男女不能送单份礼到女方,要送双份,即每份物品要凑成两份,以示事事宜双,亦属吉利之说。礼品送何物也有规定,鸭鹅肉鱼不属礼品,要送则一定送“蹄花”之类,按习俗,女方收到男方第一次节礼后,客套寒喧之余,要回送一半还男方。以后诸年节,就不拘泥送一份还是两份。
议婚、订婚之后,第三个过程就是行聘,所谓行聘,则是男女双方完婚前三四所要办的一宗例行事宜。行聘这天也要选个吉庆日子,行聘之日,男女双方要向亲家赠送金银财礼、衣被、鸡鸭肉鱼粉面等物品。女方陪嫁的衣服、脚盆、木箱和糕点也要在行聘这天送到男方家。当然,双方聘礼越多越受尊重,则越显得有身份和脸面。
临了一项便是完婚,完婚是整个婚姻过程中最有趣的一项,先谈女方,行聘始日起,新娘便要作好准备让新郎家来迎娶。这当中,未过门的新娘要做几件事,一是“开面”,即由专事开面的妇人为新娘整理眉、发。二是“辞堂,”新娘开面过后,当即举行拜谢父母之礼。有的南昌乡村还要拜谢宗族族长。诸事皆毕,转瞬便到了迎娶吉日。迎娶这天,首先,男方请娇夫抬着花娇,随着吹打乐队一行人热热闹闹来到女方家,发过赏钱,用过面点之类便将新娘迎上花娇。新婚上花娇也有一习俗,即新娘上轿须由兄长或叔伯抱着进轿。花轿迎娶过后便是热闹的婚礼场面。
仪式在男方家举行,由主婚人主持,在鼓乐声中,主持人讲上一些编好的婚词,以示祝贺。接着鼓东高奏,新郎挽出坐在轿子里的新娘,两边伺候的男女嫔相随着接轿仪式完毕便拥簇新娘到礼厅举行拜堂大礼。
拜堂式有三,新郎新婚合跪三拜,一拜天地,完后起身再拜谢双亲,临了是新郎新娘互拜。互拜期间双方须呷上一杯交杯酒,拜堂仪式期间,鼓乐渲天,鞭炮齐响自不待言。嗣后,新娘新郎拜谢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在笑语欢声气氛中,新娘回洞房,礼厅里举行隆重婚宴,众人一醉方休。
是夜,闹洞房是南昌很有趣的婚俗,会闹房的宾客往往在这时候,逗得新郎新郎啼不也不是,笑也不是,从喝交杯酒始,闹洞房的人便逗新郎新娘,或互吃一颗糖果,或亲咀,或唱上一个小调。有的要新郎抱起新娘,手持鸳鸯花,五花八门,各家玩法不同,洞房之夜,南昌有的地方时行“听房”、“偷房”闹剧。即,是夜,有人躲到一个地方听一对新婚夫妇在床头之甜言蜜语,谓听房。偷房则是闹房者想一个法偷来新郎新娘衣服,翌日当笑料耍耍。有的地方连闹三夜,搞得新郎新娘休息不得。有些闹房场面不甚文明,只见于南昌少数地方。最后叫回门习俗,回门自然须携礼物,婚后月满,有的地方吃满月酒,称会亲或称弥月。有的地方两项分开举行,有的地区则合一举行,“弥月”、“会亲”结束,男女婚姻才告结束。
(本材料由胡松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