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作为汉民族的一支重要民系,其婚姻习俗基本上保留了中原汉族之风。但历经大迁徙的移垦生活,也发生了一些变革。很明显的是:客家人的传统婚姻唯父母之命是从。客家是父系家长制社会,在过去较长的历史时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儿女的婚姻生活起主宰作用。年轻人的婚姻都是由父母作主的,嫁郎娶妻选择怎样的人,怎样的家庭,什么年岁考虑婚姻大事,都得由父母决定,尤其是婚娶的对象首先要父母相中而不是儿女自己满意与否;年轻人的婚事也都是由父母出面操持和料理的,这种习俗直到今天仍然可见其遗痕。还有,客家的宗族兴盛和传宗接代的观念强烈。由于历经流迁客家异乡,为谋求生存的特殊需要,不能不重视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家业兴旺寄托多子多孙的希望。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中原古汉族的传统观念在客家人的心中尤其强烈,从而决定了客家人把生儿育女,传承衣钵香火当作是婚姻的第一等大事等等多种婚姻传统观念。
奇异的婚配:如指腹婚:婚龄最小莫过于“指腹婚”了。孩子尚在母腹中躁动,是男是女尚未确定,父母便为他们的婚姻大事筹划,配上一门好亲,这是人类婚姻史上的一件奇事。我国古代曾盛行过“指腹婚”,解放前赣县客家也有类似现象存在。指腹婚大至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互相指腹婚,即两个都还是未出世的胎儿,就由他们的父母作主相互许配成亲;另一类为单方指腹婚,即一方孩子已经出世,加一方的孩子尚在母腹之中,将腹中之儿(或女)许配。产生指腹为婚的原因,不少完全是为了维护门第。封建社会的婚姻中门第观念历来很重,个个都想攀高亲。若攀得一门高亲便觉光彩不少。当然也有些是因为双方家庭关系亲密,或几代友好的世交或原本就是亲戚,且在人格和情分上相互都很看重对方,为了保持和待续这种亲缘关系,使这种关系世代相传而指腹为婚的。
由于指腹为婚的弊利实在不少,因此即使在古代对指腹婚的现象也多有异议、指责者。历代的统治阶级多有明令禁止,认为此种婚姻形态不合礼制。不过禁令归禁令,习俗方面并没有多大改观。解放后赣县客家此方面的陋习已基本上革除、绝迹。
一夫多妻婚:一个男人同时有两个以上的妻子的婚姻形态就叫“一夫多妻婚”。 这种现象在我国封建社会存在了几千年,直到今天仍然在少数民族和汉族的一些地方存在。目前我国已经从法律上废除了一夫多妻制,但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不仅仍然存在着一夫多妻现象而且他们在法律上至今还维护这种婚姻制度。解放以后赣县已经没有这种现象,但直到民国时期多妻多妾的事仍很普遍,有钱有势人家纳妾也很常见。
一夫多妻制家庭往往同买卖婚姻有着联系,也反映了过去妇女社会地位低下。这是旧社会有钱有势的人多妻多妾的原因。有钱就能买妻买妾,于是拥有的财产越多,购买妻子的数目也就越多。这种由买卖婚姻造成的一夫多妻现象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在赣县已经基本消亡。不过近几年来出现的“包二奶”现象与旧时一夫多妻现象如出一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倒退现象。
奇特的婚仪:婚仪是人们结婚采取的一种形式。历史在发展,人类的风俗也存在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婚姻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也有一个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最原始的人类无婚姻可谈,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婚仪了。我国历史上就有“男女杂游,不聘不媒”的时代,与其相比,产生婚姻,举行婚仪,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赣县客家的婚仪多沿袭古中原旧制,且历经民展演变,在六礼的基础上分解成许多环节,名目有数十种之多,每个环节均有许多不可忽略的仪式。如:说媒、过庚、择吉日、相亲、采家风、过聘、辞亲、障面、上头、梳妆等等,每个环节均有许多讲究。且各地又有不同形式和内容,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客家婚俗风情。
说媒,漫长的封建社会没有媒人是不成婚姻的。不待媒人面“踏墙相从”,将为父母和乡人皆耻之。所以媒人在旧婚姻中占有当重要的地位。几乎主宰着男女的婚姻大事。
赣县客家受儒家文化影响深远,特别重视宗族门风和思想教化。因此虽经几千年历史演化,又从北方流迁到南方,仍然比较完整地沿袭了古中原婚姻旧制,尽管其民俗风尚中有许多变革,但其重视“媒妁之言”,强调“明媒正娶”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媒人在婚姻中长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后,谈亲找媒人的现象都很普遍,而现在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人则大部分都没有自由恋爱的经历。九十年代前后随着生活不断富裕和社会文明进步,年轻人大多实行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媒人在婚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弱化。
今天随着“自由恋爱,婚姻自主”新风尚的倡导和普及,无媒成婚的旧俗早已不复存在,媒人作为一种职业在现代社会已经基本消失,旧的说媒方式也越来越不时兴,男女靠自已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传庚——旧时客家婚姻的成功与否,既看相貌,也重才智,但起着决定作用的却是两条:一是门第,要门当户对;二是看八字,八字相配才能结婚。所以媒人上门说亲,要做的第一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将男女双方的八字放在一起合测一下,若八字相合婚姻就成功了一半。
相亲——相亲在客家地区大概是民国以后才有的事。过去实行父母包办婚姻,不须想亲。男女结婚前大多模样都不清楚,人品,长相均听天由命。清朝末叶,百姓中已有相亲之俗出现,但士大夫阶层仍然不兴此俗。
“相亲”即男女当面对看,这自然要有一点文明思想基础。儒家的传统观念非不得已是不会让男女直接会面的。因此,我们客家人相亲一俗中的“偷看”环节就仍然可以看到这种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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