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 会昌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会昌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全县有造林任务的单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工程验收,每年进行宣传发动、整地、栽植、管护和年终检查五次检查验收,采用各部门自查与县级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月度考评结果以文件的形式通报排名,对进度慢、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发专项工作督办函;对连续二次月度考评倒数第一名的乡(镇)或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年度考核前3名的乡(镇)和前2名的单位授予“年度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给予先进乡(镇)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 元、第3名5000元和县直单位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奖励。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造林大户各10名,每人奖励300元。未达标且考核后2名的 乡(镇)和后1名的县直单位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说明,并在有线电视上作表态性发言。经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授予 “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达标单位”称号;对前10名村、前15名自然村进行表彰,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对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 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造林企业,由县委、县政府授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先进企业,分别奖励2000元。评选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先进个人10名,授 予绿化勋章,分别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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