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到明年6月,集中清理法院执行积案活动将在全国展开。11月20日至21日,江西省高院召开会议,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据悉,2008年岁末的这次执行“清积”,不再是法院一家“单打独斗”,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集中时间,彻底清理执行积案。
据悉,在此次“清积”活动中,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将优先研究、优先清理,及时解决。此次“清积”,多部门参与形成整体合力是一大特色。赖账者将面临更沉重的“综合压力”。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为被执行人或协助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消极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将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而对法院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的,将坚决清除出执行队伍,并严肃追究其责任。
在法律层面,也在为破解“执行难”这一顽疾提供更多支持。今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40条司法解释,对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如何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多项制度作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在这次集中清理中,各级法院将充分利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各项执行措施,适时采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纳入征信系统、媒体曝光、限制出境等方式,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各种非法干扰,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要求,把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规范执行行为相结合、与提高审判案件质量相结合、与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相结合,使清理工作达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