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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獬(公元1022——1072年),字毅夫,北宋宁都县梅江人。因祖父郑建中在安州安陆经商,寄居安陆,故《宋史。列传本传》作安陆人。其实,郑獬先祖本为雍州(今甘肃、陕西一带),后南迁至南方,祖父以上均世居宁都,郑獬于安陆病逝后,其子郑宣义又将其父、祖、曾祖三代遗骸一并迁回宁都。
郑獬少时好学上进,以“少负俊才”享誉乡里。仁宗皇祜五年(公元1053年),赴京会试,经殿试中进士一甲一名,高中状元。后官至通判、翰林学士、开封知府,后入朝为度支判官,入集贤院,主持修撰皇帝起居注,起草诏书,享正三品。
郑獬敢直言南策,又与王安石政见不合,故仕途并不顺,曾一度沦为“祠禄之官”(即赋闲)。 郑獬为官清廉,家贫子弱,死后竟无力安葬,灵柩停于寺庙长达十余年,直至周守滕任安州知府时才出面为之落葬。
郑獬亦善诗文《宋史》称其“词章豪伟峭整,流辈莫敢望。”只是散佚无存,未能传世,可谓一大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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